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作者:培训中心 时间:2022-02-28 点击数:

  • 一、努力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评价水平。

    二、考评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履行职责。因事不能按时到位,应提前请假。履行职责期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评价机构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

    三、考评人员在执行考评工作时,必须佩戴考评员胸卡,并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规程和考评纪律,保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题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成绩的秘密。

    四、考评人员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作好考核评分工作,作到准确、公正、公平。不得自定评分标准不得相互议论示意。

    五、考评人员须秉公办事,如遇有亲属或任教班的学员参加考核时,应主动提出回避。不许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质量督导人员的监督。

    培训中心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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