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未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考生进考场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准考证、居民凭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可凭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入场。不能出示有效证件或开考后30分钟内仍不能到考场的考生不得参加本场考试。
二、考生迟到超过30分钟
迟到超过30分钟者,不得再参加本场考试。
三、考生与准考证、身份证照片明显不符或有疑点
如考生承认替考,按舞弊处理,并记入该场考场记录,由代考者签名确认其代考行为;如不承认替考,且无实据,允许考生继续考试,由主考在考试结束后将考生带至考点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
四、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袋口或密封有曾被拆封的异常迹象
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主考并暂停拆封。主考与监考人员共同将异常情况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然后拆封分发试卷,如确有问题,马上逐级上报,并立即追查原因。
五、试卷启封后,发现与该场所考科目不符,或部分试卷错装、混装
监考人员立即将试卷装入试卷袋内,安排考生在考场静候,向主考报告,主考核实后更换正确试卷或启用备用卷。记录处理事情的时间,顺延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
六、试卷启封后,发现份数不足,或者缺张、少页、重印、漏印、损坏等无法使用时
监考人员立即报告,启封备用卷解决,若启用备用卷数量不够时,可使用尾数考场的“余卷”,当动用“余卷”、“备用卷”仍不能解决问题时,主考应采取复印试卷或把试题抄在黑板上,发给考生白纸答题等果断措施。同时要将具体情况和解决办法尽快报评价机构领导小组,并记录处理事情的时间,顺延因此而耽误考生的考试时间。
七、开考后,发现部分试卷错装、混装
监考人员应立即将这些试卷收齐密封,不准再扩散范围,考生均不能离开考场。主考批准启用备用卷考试。错发试卷封存到保密室内。
八、个别考生的试题印刷字迹不清监考人员应将正确的字、句(符号)写到黑板上,同时告知考生。监考人员对考生提出涉及试题内容的询问,不作任何解释。
九、所有试卷某处印刷字迹不清,或明显漏印字句
监考人员不作答复,将情况逐级上报,得到更正通知后,由主监考将正确字句写在黑板上,并告诉考生在试卷上予以更正。如无答复,告诉考生按自己的理解答题。
十、考生在考试时突然发病
考生坚持可应试,但不得延长考试时间。如考生难以坚持考试或需治疗的,应劝其停止考试,可指派两人以上指定工作人员陪同发病考生到考点医务室或医院就诊。同时考点应视考生的病情,在该科考试结束后及时做好消毒工作。
十一、考生有影响和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主监考应及时劝阻和警告,努力维护秩序,同时报告主考。主考亲自或派人协助主监考维护秩序。
十二、考生夹带、偷看、抄袭等舞弊行为
有的具有物证,如携带笔记本、夹带等,监考人员发现后应将其收缴;有的虽有物证,但无法收集,如在胳膊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有的则无物证,但无论哪种作弊现象,一经监考人员发现,应立即制止,并由主监考如实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作为处理的依据。如多人舞弊,除全力制止外,应立即报告主考,主考亲自或派人到场,协助监考人员制止舞弊,维护秩序。
十三、考生违纪舞弊的
根据规定,考生在考场违纪,主监考负责对其警告制止,记入《考场情况记录表》。
十四、考生在考试时要求上厕所
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考生上厕所。如考生因特殊原因必须上厕所,应报告主监考。主监考指派场外流动监考两人陪同考生一同入厕,做到时刻不离,防止考生在途中或厕所内作弊。
十五、对提前强行离场考生的处理
由监考人员劝说考生留在考场直至考试结束,如考生坚持提前强行离场、并不愿意在考点设置的滞留室等待,应告知考生提前离场属违纪行为,将取消本场考试成绩。若考生仍提前离场,监考人员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作违纪处理。
十六、验收时,发现答题纸、答题卡少收、漏收
先由监考人员在试卷和草稿纸中查找,仍未发现后,应立即启封漏收答题纸的考场,并进行仔细检查,同时沿该考场到考务办公室的路线进行查找,如仍找不到,应督促二位监考人员仔细回忆收卷时的情景,以确定考生是否携卷离场。同时应迅速与该生取得联系,请考生来当面仔细了解情况,并做耐心的思想工作。与监考人员和考生的谈话都应做好笔录。
十七、试卷袋内漏放密封条时
可用与原封条相当形状的白纸密封答卷袋,由二位监考人员在密封条上齐缝签名,并在答卷袋上写明情况,同时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
十八、考试期间,考生携带手机未放在指定位置,疑似利用手机阅读、接收、处理或发送信息均按作弊处理。仅手机铃声音响(震动)不视为作弊。
培训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