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急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作为学校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认定中心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3、部门为主,分级响应。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部门必须迅速作出反应,果断采取应对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学校主管领导报告。学校主管领导根据事故情况作出判断,决定响应行动。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应急救援与日常演练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
二、事故处置救援程序
1、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警(110、119、122),须将事故地点、方位、事故情况报告清楚,并向学校领导报告的同时可直接向应急救援组织报告。
2、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接到事故报告后,要迅速报告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针对事故具体情况,进行有效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向上级领导和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3、赶赴事故现场及在场的所有人员,要服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分工合作,紧张有序的开展救援工作。
4、配合公安和有关部门进行拍照、录像、取证,向目击知情者调查了解情况,保护好重要的人证、物证。要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协助处理好有关事宜。
培训中心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