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考核标准及上级机构的决策。
二、对本机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具体工作全面负责。
三、指导制定本机构发展方向与中长期规划;指导制定年度或季度的认定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定期召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工作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调查研究解决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汇报。
五、监督、检查评价的具体工作进程,及时处理评价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六、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认定工作。
七、根据本机构认定计划组织安排认定工作,定期向上级部门呈报认定报告。
八、主动接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培训中心
2022年2月28日